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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ST中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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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5年5月1日,*ST中程(维权)发布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》。公告显示: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月16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。2025年4月30日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
 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*ST中程涉及的主要违规为:一、青岛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二、青岛中程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。*ST中程表示,根据《告知书》认定的事实,公司2017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公司可能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第10.5.1条第(一)项、第10.5.2条第(六)项“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,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,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(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)”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。

  在*ST中程发布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,上市公司股价已是一波急跌,截止2025年4月30日收盘,*ST中程股价为0.86元,总市值为6.45亿元。业绩方面,*ST中程此前已经连续多年亏损,2025年一季报*ST中程净利润为-4715.41万元,同比亏损扩大。

 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,*ST中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投资者可参与索赔。暂定:于2018年4月25日至2025年1月17日之间买入*ST中程,且在2025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*ST中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。(*ST中程维权入口)

  (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张云律师,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法学硕士,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,从事证券诉讼多年,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)(张云律师专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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